有的人在創(chuàng)業(yè)初期,經常會有這樣的困惑,注冊公司,應該先注冊個體還是直接注冊公司呢?我們先來列舉一下個體工商戶和公司的特點
一、投資主體
個體戶的投資主體可以是個人,也可以是家庭;公司可以是自然人、企業(yè)法人和非企業(yè)法人(個體工商戶、稅務咨詢企業(yè)、合伙企業(yè)、民辦非企業(yè)等),統稱股東。
二、債務承擔責任
個體工商戶的投資者,對個體工商戶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;公司的股東,對公司的債務以股東認繳的注冊資本為限承擔有限責任。比如,同樣欠100萬,在沒有債務豁免的情況下,個體工商戶一直還上為止;而注冊資本10萬的公司,股東承擔有限責任,還10萬即可。
三、名義、財產、責任
注冊登記成立后,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工商戶或投資人的名義對外開展業(yè)務,個體工商戶的財產歸屬投資者,名義、責任、財產均依附于投資者存在,債務由投資人承擔。
而公司成立后,名義、財產、責任均獨立,除非授權,股東不能代表公司,公司的財產屬于公司,只有分配才有股東的份兒;股東出資義務完成后,債務由公司承擔。
四、外部認可
特別是與公司和政府等外部打交道,從管理上、稅務上、人們的認知上等等,公司更容易獲得認可。個體工商戶大多為小規(guī)模納稅人,不能開13%的專用發(fā)票,對方是一般納稅人需要13%的專票。
五、管理和經營
個體工商戶經營靈活但管理上缺失規(guī)范;公司相對管理規(guī)范。
六、賬務設置
個體工商戶滿足一定條件,可以不需要設置會計賬套;公司必須設置賬套。
七、納稅
1、個體工商戶按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,公司繳納企業(yè)所得稅。
2、個體工商戶的個稅可能被核定征收,公司的企業(yè)所得稅大多是查賬征收。在核定征收條件下,個體工商戶收到貨款后,可以直接將款項轉到投資者個人賬戶上,而公司不可隨便將款項轉到股東賬戶上。
八、外部監(jiān)管
外部行政機關對個體工商戶的日常管理,比如市場監(jiān)管、稅務管理等較公司松得多。
九、市場禁入
市場對個體工商戶比對公司限制得多。比如需要行政許可的經營事項,比如經營保險業(yè)務,比如代理記賬業(yè)務,智能公司干,個體工商戶不可以;比如在招投標上,智能公司,而個體工商戶不可以。
十、主體轉讓
個體工商戶想經營了,這個是不能轉讓的,只能注銷或被吊銷;而公司可以,通過股權轉讓實現公司轉讓。